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和主责主业,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建设基层社13家、综合服务社52家,农资直营店11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引进开放办社企业7家;发展社有全资企业1家。2024年,兴和县供销合作社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划转部分资产补足社有资产短板。截至目前,争取到位综改资金38万元,用于基层社、综合服务社、集采集配中心、开放办社企业、为农服务中心等的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了为农服务能力。
二是拓展服务新模式,培育供销新业态。依托苏木山这一休闲旅游资源,充分发挥供销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采取“供销+文旅”模式,建成苏木山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中心)1处,包括商超、特产展销店各1处,供销驿站5个,带动农民就近就业100余人,促进周边山菇、大接杏、黄芪等中药材及特色杂粮等农副产品外销。
三是立足县域流通网络发展,致力实现保供稳供。在全市率先新建县级集采集配中心1处,仓储面积2500平方米,配备配送车辆10台,年配送额1700余万元,其中供销系统内配送量800余万元。在大同夭乡投资5万元新建一处基层社。
四是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布局,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新增再生资源开放办社企业2家,推动回收废旧地膜1429吨,回收率占全县85%以上。其中对不宜加工的废旧地膜一次性离田无害化处理,对可再利用小根茬废旧地膜离田后统一回收到县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企业进行加工,产出塑料颗粒、新国标地膜、滴灌带等再生产品,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再利用率达47%以上。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和主责主业,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建设基层社13家、综合服务社52家,农资直营店11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引进开放办社企业7家;发展社有全资企业1家。2024年,兴和县供销合作社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划转部分资产补足社有资产短板。截至目前,争取到位综改资金38万元,用于基层社、综合服务社、集采集配中心、开放办社企业、为农服务中心等的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了为农服务能力。
二是拓展服务新模式,培育供销新业态。依托苏木山这一休闲旅游资源,充分发挥供销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采取“供销+文旅”模式,建成苏木山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中心)1处,包括商超、特产展销店各1处,供销驿站5个,带动农民就近就业100余人,促进周边山菇、大接杏、黄芪等中药材及特色杂粮等农副产品外销。
三是立足县域流通网络发展,致力实现保供稳供。在全市率先新建县级集采集配中心1处,仓储面积2500平方米,配备配送车辆10台,年配送额1700余万元,其中供销系统内配送量800余万元。在大同夭乡投资5万元新建一处基层社。
四是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布局,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新增再生资源开放办社企业2家,推动回收废旧地膜1429吨,回收率占全县85%以上。其中对不宜加工的废旧地膜一次性离田无害化处理,对可再利用小根茬废旧地膜离田后统一回收到县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企业进行加工,产出塑料颗粒、新国标地膜、滴灌带等再生产品,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再利用率达4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