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农牧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永志带领调研组到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企业卓立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社有企业蒙安再生资源市场和乌兰哈达供销社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了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运营模式、管理制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供销合作社是服务“三农”和促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能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完善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和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调研组强调,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定《条例》,对于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此次调研意在为《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的立法工作提供扎实的实践依据和丰富的一手资料,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为立法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支持。调研组将以此次实地调研为基础,认真研究仔细分析问题,充分吸收合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增强该项法规的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发挥供销社的作用。
10月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农牧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永志带领调研组到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企业卓立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社有企业蒙安再生资源市场和乌兰哈达供销社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了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运营模式、管理制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供销合作社是服务“三农”和促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能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完善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和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调研组强调,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定《条例》,对于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此次调研意在为《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的立法工作提供扎实的实践依据和丰富的一手资料,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为立法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支持。调研组将以此次实地调研为基础,认真研究仔细分析问题,充分吸收合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增强该项法规的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发挥供销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