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进程,8月28日-3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农牧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农牧工委副主任郝云涛,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高岱宗一行到巴彦淖尔进行《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调研。巴彦淖尔市人大农经委副主任乔国卿,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杨文龙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五原县、临河区,实地调研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通过与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当前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服务机制、社有资产管理、经营与服务、扶持与保障相关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调研组指出,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供销社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数字供销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顺应了新时代发展新要求,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做到了“为农、务农、姓农”。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交流,郝云涛指出,此次调研为《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提供了充足的现实考量和依据,对于推动供销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保障社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提升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牛勇智就近年来我市供销业务和服务“三农”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简要汇报。自治区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高岱宗表示,要进一步明确供销职能职责,搭建为农服务综合服务平台,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积极发挥供销社桥梁纽带作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杨文龙表示,接下来,巴彦淖尔市供销社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决定和意见,继续深入推进系统综合改革,加强基层社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完成供销社地方立法的重要任务,为开创我区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完善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进程,8月28日-3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农牧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农牧工委副主任郝云涛,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高岱宗一行到巴彦淖尔进行《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调研。巴彦淖尔市人大农经委副主任乔国卿,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杨文龙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五原县、临河区,实地调研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通过与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当前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服务机制、社有资产管理、经营与服务、扶持与保障相关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调研组指出,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供销社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数字供销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顺应了新时代发展新要求,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做到了“为农、务农、姓农”。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交流,郝云涛指出,此次调研为《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提供了充足的现实考量和依据,对于推动供销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保障社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提升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牛勇智就近年来我市供销业务和服务“三农”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简要汇报。自治区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高岱宗表示,要进一步明确供销职能职责,搭建为农服务综合服务平台,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积极发挥供销社桥梁纽带作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杨文龙表示,接下来,巴彦淖尔市供销社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决定和意见,继续深入推进系统综合改革,加强基层社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完成供销社地方立法的重要任务,为开创我区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