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初召开的呼市供销社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以自身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在加强系统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方面下功夫,出实招,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展现新气象、新风貌,履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在去年协调市委编办为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核增领导职数的基础上,给未配备监事会主任和未建立监事会办事机构的4个旗县区供销合作社所在旗县区党委发函,商请解决各旗县区联社监事会和办事机构设置问题。指导市社直属社有企业监事会机构的建立工作,各企业监事会建设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全系统“三会”制度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
二是抓紧抓实建章立制工作。结合系统实际,及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工作考核办法》《呼市供销社监事会印章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确保监事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地落实。及时印发《2024年监事会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对社有企业的监管职责,督促社有企业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三是依法依归履行工作职责。以监事会主任办公会为主体,明确履职工作重心和方向,重点围绕社有企业综合改革、社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履职尽责。为加强对市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管理人员的监督,强化社有资产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2024年内部审计方案》,审计主要以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情况审计为主,注重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相结合,促进直属企业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按照年初召开的呼市供销社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以自身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在加强系统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方面下功夫,出实招,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展现新气象、新风貌,履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在去年协调市委编办为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核增领导职数的基础上,给未配备监事会主任和未建立监事会办事机构的4个旗县区供销合作社所在旗县区党委发函,商请解决各旗县区联社监事会和办事机构设置问题。指导市社直属社有企业监事会机构的建立工作,各企业监事会建设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全系统“三会”制度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
二是抓紧抓实建章立制工作。结合系统实际,及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工作考核办法》《呼市供销社监事会印章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确保监事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地落实。及时印发《2024年监事会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对社有企业的监管职责,督促社有企业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三是依法依归履行工作职责。以监事会主任办公会为主体,明确履职工作重心和方向,重点围绕社有企业综合改革、社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履职尽责。为加强对市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管理人员的监督,强化社有资产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2024年内部审计方案》,审计主要以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情况审计为主,注重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相结合,促进直属企业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